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冀中医人〔2018〕2号河北中医学院竞彩篮球推荐印发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【2021-10-17】  点击数:【】

第一条 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要求,激励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营造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创先争优、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对在教学、科研、医疗、管理及服务等各方面工作中,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一次。

第三条  评选范围及名额

(一)先进集体

先进集体以学校内设二级机构下设科室(科、部、教研室)为单位参加评选,不得少于3人;因成绩特别突出,也可以处级机构为单位经所在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推荐参加评选。原则上,年度先进集体评选名额100人以上的二级单位可推荐2个,100人以下的二级单位可推荐1个。

(二)先进个人

先进个人包括“师德标兵”、“优秀教师”和“先进工作者”。凡在教学、医疗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,在学校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可参加评选。其中参评“师德标兵”的教师一般应在学校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;参加评选“师德标兵”、“优秀教师”的必须为一线专任教师。“优秀教师”、“先进工作者”不超过教职工总人数的3%,“师德标兵”不超过专任教师人数的1%

第四条  评选表彰原则

(一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;

(二)坚持群众路线、实事求是的原则;

(三)坚持先进性和代表性,好中选优,宁缺勿滥的原则;

(四)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,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。

第五条  评选条件

(一)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各项政策,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和学校改革发展目标,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水平,取得突出成绩。

2.集体凝聚力强,作风民主,团结和谐,勤政廉洁,能够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;队伍整体素质高,风清气正,勇于改革创新,内部制度健全,管理规范有序,社会形象良好。

3.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,勇于承担工作任务,努力完成各项工作指标,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丰富成果,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。

4.坚持依法治教,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。

近五年来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在评选过程中一票否决:领导班子或成员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;单位受到通报批评;发生重大教育教学或安全事故,出现严重罢课、怠工或其他严重影响单位形象、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。

(二)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
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规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热爱本职工作,对待工作认真负责、积极主动、开拓创新,能够出色履行岗位职责,高质量的完成岗位要求,受到师生好评;近三年考核均达到合格,且至少一次为优秀。

1.师德标兵

1)教书育人,关爱学生。近五年每年必须完成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,教学质量评价良好,其中教授每学年为本科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;能够坚持育人为本,为人师表,切实关爱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。

2)师德高尚,事迹突出。具有良好的学识风范和人格魅力,为人正派,品德高尚,无私奉献,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,师德典型事迹突出。

3)治学严谨,业务精湛。钻研学术,追求卓越,具有扎实的学风教风和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,能够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,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方面成绩卓著。

2.优秀教师

1)认真执教,教学优质。热爱教学工作,教学工作量饱满,当年必须完成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,教学质量评价良好,其中教授每学年为本科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。

2)教书育人,教风优良。自觉提高教学水平,在课堂教学、课外指导、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;坚持立德树人,不断提高师德修养,关爱学生,关心学生成长发展,受到师生普遍好评。

3)钻研学术,成果优秀。爱岗敬业,奋发有为,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,恪守学术规范,在教学、科研等工作中成绩优秀。

3.先进工作者

1)热爱本职,勤政廉政。在管理、服务及学校建设的其他工作中,能够热爱本职工作,刻苦钻研业务,尽职尽责,坚持依法依规办事,廉洁自律。

2)作风优良,成效显著。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,开拓创新,奋发有为,工作效率高、质量好,成绩突出,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
3)联系群众,精心服务。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,能够积极主动联系群众,为师生办实事、办好事,工作服务态度好,办事热情公道;无师生投诉及责任事故。

第六条  评选程序

(一)推荐。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以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为单位组织推荐。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按照评选条件,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、单位领导集体讨论,在下达名额内择优选拔确定向学校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,并分别填报《河北中医学院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1)、《河北中医学院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》(附件2)。

(二)评选。学校成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,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综合评比,提出拟表彰对象,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。

(三)公示。对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
(四)表彰。学校对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进行表彰,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,以资鼓励。获奖者的有关材料存档,作为集体和个人评先评优、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。

第七条  组织领导

学校成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,成员由校领导组成,负责评选及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,成员由人事处、党政办、组织部、宣传统战部、纪检监察室、工会、教务处、科技处等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,主要负责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。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也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密切配合,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。

第八条  有关要求

(一)评选先进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,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严格掌握评选条件,实事求是,好中选优,把评选过程作为宣传、学习、教育的过程,确保评优工作健康、规范、有序地开展。

(二)要严肃评选纪律,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,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。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、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第九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
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各直属附属单位可参照执行。


附件:河北中医学院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
附件:河北中医学院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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